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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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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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0.5g*20片/盒 |
生产企业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932 |
国药准字H2003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1.微血管的治疗: 糖尿性微血管病变一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威二氏综合症)。 非糖尿性微血管病变一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 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一疼痛、腰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 静脉曲张状态一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后综合症, 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性静脉曲张。 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性静脉。 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1.成人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②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③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④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进餐时吞服,勿嚼。部分症状推荐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次1片,—日3次,4—6月,进一步治疗,每日2片以维持疗效; 其它微血管病:一次1片,—日3次,1—2月,进一步治疗,每日2片直至症状消失。 静脉曲张综合症及静脉功能不全:一次1片,—日2次,1—3周,治疗5— 6天后即见疗效, 以后每日服1—2片以巩固疗效。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①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②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①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②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③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①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②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③轻度高氯性酸中毒;④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变态反应不能除外,偶尔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 欲下降等症状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中止给药。 |
禁忌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螺内酯。 |
本品主要成分羟苯磺酸钙一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②肾功能不全;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④低钠血症;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8)运动员慎用。 |
置于安全和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