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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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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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38g |
30mgx1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H20000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水半夏,桔梗,薄荷脑,陈皮,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 |
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该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痒,咽喉疼痛,鼻唇干燥,无痰或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或痰中带有血丝,可伴有发热恶塞,鼻塞等寒热表证。舌质干而少津,脉浮或浮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