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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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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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16mg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76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痛、止血。用于牙周炎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于患处1~2滴;或用药棉少许蘸药液置于患处,适时取出,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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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蜂胶、甲硝唑、丁香油。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本品含甲硝唑。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