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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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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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12片 |
2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54 |
国药准字H1097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降低冠心病死亡及肺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咀嚼后服用。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中度升高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如果胆固醇水平明显低于目标范围,应考虑减少辛伐他汀的剂量。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20mg/日为起始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3.合并用药: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 |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1片),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4片)。 |
副作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不足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1.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与药物有关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和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和头痛。2.肌病的报道很罕见。3.在临床观察、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下列不良反应: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症状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道: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ESR升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发烧、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4.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升高的情况罕有报道。曾报道有碱性磷酸酶和γ-谷氨酸转肽酶升高的情况。肝功能检查异常一般为轻微或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道。 |
1.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检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高,新发糖尿病,血红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7上市后检测: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检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告,表现为记忆力丧失,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辛伐他汀,2,2-二甲基丁酸(4R,6R)-6-[2-[(1S,2S,6R,8S,8aR)-1,2,6,7,8,8a-六氢-8-羟基-2,6-二甲基-1-萘基]乙基]四氢-4-羟基-2H-吡喃-2-酮-8-酯。 |
洛伐他汀。化学名称为:(S)-2-甲基丁酸-(1S,3S,7S,8S,8aR)-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4-羟基-6氧代-2-四氢吡喃基]-乙基}-1-萘酯分子式:C24H36O5分子量:404.5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