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2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36 |
国药准字H200737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本品用于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每24小时60mg(3片):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2.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 3. 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 S (Ell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微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 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 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