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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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规格

0.2gx24片/盒

50mg
生产企业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4035

国药准字H1402274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副作用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L后出现。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惩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禁忌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性状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