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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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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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x24片/盒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5 |
国药准字Z11020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益气活血,凉肝解毒。用于气阴不足,邪毒蕴结,瘀血阻滞所致的胸胁疼痛,口苦咽干,倦怠纳差等症,以及慢性、迁延性肝炎长期谷丙转氨酶单项不降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五味子(醋制)、丹参、羚羊角。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
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