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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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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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每瓶装60ml;10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21 |
国药准字Z200254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活血消肿,祛风止痒。用于因风湿热毒瘀阻所引起的湿疹渗出不多者。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邪引起的皮肤瘙痒及蚊虫叮咬。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敷患处,一日3~4次。 |
外用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儿童禁用。 |
成分 |
黄连、苦参、苍术、重楼、三七、白鲜皮、炉甘石、花椒、冰片、甘草。辅料为氢氧化钾、三乙醇胺、乙醇、硬脂酸、甘油、硬脂醇、液体石蜡。 |
麝香草酚3g 薄荷脑12g 水杨酸甲酯5g 樟脑5g 桉油5g 丁香酚1g 水杨酸3g 硼酸2g 香精1g 亮兰溶液0.002g 1000ml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蓝色澄明液体;气芳香,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