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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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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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10袋 |
0.3g*5ml |
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42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顺气,调经养血。用于月经错后,胸胁胀痛,小腹冷痛。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 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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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制)、鲜牛乳、地黄、茯苓、当归、熟地黄、川芎、白术(麸炒)、白芍、益母草、艾叶(炭)、山茱萸(酒炙)、天冬、阿胶、酸枣仁(炒)、砂仁、延胡索(醋制)、艾叶、稻米、小茴香(盐制)、人参等。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水丸;味咸、苦。 |
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忌食生冷食物。3.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夹及其制剂。5.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平素月经周期正常,突然月经错后,应在排除早早孕后才可服药。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一个月经周期症状不减轻,或合并有其他妇科疾病,应去医院就诊。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七制香附丸前请 |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