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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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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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H11021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 偶见过敏反应。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每支含丁酸氢化可的松2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醇、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绿色醇溶液。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