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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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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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6粒重1克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721 |
国药准字Z440215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行气温中,健脾开胃,止痛消胀。用于脾胃虚寒引起的胃脘痛和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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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白术、化橘红、枳壳、砂仁叶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甜。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热水溶解后具砂仁香气,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