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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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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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6粒重1g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11 |
国药准字Z530206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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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甜。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微甜而辛辣。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