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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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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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6粒重1g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11 |
国药准字Z620208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12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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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微甜而辛辣。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 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