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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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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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6粒重1g |
每片重0.33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11 |
国药准字Z20073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温中补虚,调和肝脾,行气活血,止痛生肌。用于脾胃虚寒及肝脾不和型慢性胃炎症见脘腹疼痛,腹胀喜温,反酸嗳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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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黄芪、白芍、丹参、延胡索、鸡矢藤、大红袍、白及、炮姜、肉桂、砂仁、五倍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忽躁易怒,头晕血压高。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