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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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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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3m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83 |
国药准字H41020202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g,每日3次;或每次10mg,每日3~5次;小儿每日0.4mg/kg,分4次口服。 |
口服:0.3mg-0.6mg(1片-2片),一日3次。极量每次1mg(3片),一日3mg(10片)。 |
副作用 |
可出现口渴、视力调节障碍、嗜睡、心悸、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眩晕、头痛等反应。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禁忌 |
1 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2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成分 |
溴化丁基东莨菪碱 |
阿托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用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2.本品不宜用于胃溃疡患者,因之导致胃排空减慢,胃内容物郁积,会加重胃溃疡的症状; 3.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