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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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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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0丸 |
每粒装0.34g |
生产企业 |
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2 |
国药准字Z1095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安神,活血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失眠,心悸。 |
活血平肝,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或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日久、痛有定处,或头晕胁痛、失眠烦躁,舌质暗或有瘀斑;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次3-6丸,一日3次。 |
饭后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头胀和妇女月经量过多。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孕妇及月经量过多的妇女禁用。 |
成分 |
三七叶总皂甙。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川芎,天麻。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褐色滴丸;味苦,微甘。 |
本品为胶囊。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颈部外伤后遗症及血瘀所致的血管神经性头痛轻症病者。2.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