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5g;3g |
0.67g*36片/盒 |
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63 |
国药准字Z20050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瘀消肿,止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血瘀疼痛,外伤出血。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1瓶,一日1~3次;外用。调敷患处。 |
一次4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血竭、乳香(制)、没药(制)、红花、儿茶、冰片、人工麝香、朱砂。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至紫红色的粉末或易松散的块;气香,味辛、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 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