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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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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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0.3g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70 |
国药准字H150206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于营养不良、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B族维生素缺乏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周岁以内一次半瓶,一日2次。 |
口服。儿童一次2~4片,成人一次4~8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服用可致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炒) |
本品每片含干酵母0.2克。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氢氧化铝。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片;有酵母的特臭,味微苦,不应有异臭。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