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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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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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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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70 |
国药准字Z2102153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消食化积,健脾养胃。用于伤食伤乳,呕吐泄泻,脾虚胃弱,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周岁以内一次半瓶,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炒) |
山楂(炒)、山药(炒)、麦芽(炒)、六神曲(炒)、鸡蛋壳(焙)。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红、黄、绿及白色水丸;气香,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便秘者慎用。3.节制饮食,不要偏食。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3岁以上儿童每次5-6粒,一日3次。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