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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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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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粒装0.3克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70 |
国药准字Z2002578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周岁以内一次半瓶,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炒)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红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