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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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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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西康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88 |
国药准字Z14021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