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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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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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袋)装0.5g;每袋装1.5g |
每片重0.8g |
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09 |
国药准字Z2008334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至3岁一次1.5g~3g,周岁以内一次0.75g,一日2次。 |
口服,可以咀嚼,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炒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炒鸡内金、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辅料为食用香精、蔗糖。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蔗糖、糊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异形片),除去包衣后浅棕黄色;气微香,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