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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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娃娃宁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袋装0.5g

6gx10袋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423

国药准字H45021122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惊,祛风止搐。用于感冒发热,惊风痉挛,呕吐,绿便,脾胃虚弱等。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六个月~一周岁,一次1袋,六个月以下小儿酌减,一日2~3次。

温水冲服。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白术、天竺黄、茯苓、僵蚕、钩藤、甘草、薄荷、朱砂、党参、琥珀。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粉、香精。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忌食辛辣物。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