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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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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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粒装0.28克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423 |
国药准字Z20090079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惊,祛风止搐。用于感冒发热,惊风痉挛,呕吐,绿便,脾胃虚弱等。 |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
用法用量 |
六个月~一周岁,一次1袋,六个月以下小儿酌减,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能自行缓解。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有汗及汗多者,肺虚痨嗽,干咳无痰及心脏病患者忌服。 |
成分 |
白术、天竺黄、茯苓、僵蚕、钩藤、甘草、薄荷、朱砂、党参、琥珀。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 |
本品为胶囊状。 |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运动员慎用。儿童及体质虚弱者慎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