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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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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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125g |
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31 |
国药准字H200735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如单核细胞白血病,继发性白血病,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性杂合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日30mg(3粒),1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2次口服; 2.儿童酌减。 3.症状减轻或长期服用,也可每周服用2~3次,10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副作用 |
1.剂量超过200mg/日,可使T细胞减少。 2.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 3.个别可出现一过性轻度AST升高。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苯美司。 |
氨甲苯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