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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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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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20ml:8g) |
24ml(39.5%) |
生产企业 |
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17 |
国药准字H450210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
1.肾功能不全者。 2.严重肝功能障碍者。 3.脱水患者。 |
成分 |
本品每10毫升含乌洛托品4克。辅料为:亚硫酸氢钠、甘油。 |
乌洛托品。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几乎无臭。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