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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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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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 |
56ml/瓶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典汉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国药准字Z20093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及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一次3~5毫升,一日3次,极量一次10毫升;外用,取适量擦揉患处,每次3分钟左右,一日3~5次,可止血消炎;风湿筋骨疼痛,蚊虫叮咬,一、二度冻伤可擦揉患处数分钟,一日3~5次。 |
外用,涂搽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分略。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辛麻、微苦。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3.皮肤过敏者停用。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该药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