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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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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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mg,对乙酰氨基酚500m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H200203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的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睡前口服2片。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少见,有轻微口干,头晕,消化道不适,嗜睡等。偶见粒细胞缺乏、贫血、血小板减少等。长期大量用药可致肝、肾功能损害。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mg,对乙酰氨基酚500mg。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持续失眠2周,请咨询医师。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镇静药或催眠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老年人、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9.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10.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1.对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