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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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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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7.6cm×11cm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B200207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外用,清洁患处皮肤,揭除药贴上的塑料薄膜,贴敷患处。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偶见贴药处皮肤发红、发痒,停止使用即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川芎、土鳖虫、苏木、桑寄生、续断、桑白皮、龙骨、黄柏、大黄、红花、海马、地龙、乌梅、白芷、鹿角胶、沉香、桑叶、冰片。 辅料为:卡波姆、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棕褐色的凝胶贴膏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