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6.5cm×10cm |
每片7×10厘米(打孔)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19983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红花、延胡索、川乌、威灵仙、防风、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冰片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