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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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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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7cm*10cm)*2贴*2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120204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消肿散结,消肿止痛。适用于各种肿块的止痛消散,也用于肌肉劳损、骨刺、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贴患处。贴敷12小时后揭去,间隔12小时后重复使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蟾酥、生马钱子、生天南星、生川乌、雄黄、白芷、姜黄、半边莲、樟脑、冰片、薄荷脑、二甲苯麝香、盐酸苯海拉明、二甲基亚砜。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局部可能有瘙痒或灼热感,皮肤潮红,可继续使用,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或疱疹等过敏反应者,则暂停使用,以1%龙胆紫涂患处,数日可愈,愈后酌情使用。2.孕妇及患处溃疡忌用。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