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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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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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7cm*10cm*7贴*1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3602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祛风胜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风寒湿引起的其它疼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贴患处。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损处禁用。 3.孕妇禁用。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人工麝香、樟脑、辣椒流漫膏、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红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2.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