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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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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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200508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Ⅱ期原发性肝癌疗程2个月,Ⅲ期原发性肝癌疗程1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少数患者服药出现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多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鳖甲(醋制)、重楼、白术(炒)、黄芪、陈皮、土鳖虫、大黄、桃仁、半枝莲、败酱草、茯苓、薏苡仁、郁金、苏木、牡蛎、茵陈、木通、香附(制)、沉香、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苦、微酸。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明显出血倾向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