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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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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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 |
0.2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H120211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氯唑沙宗。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 |
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