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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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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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9g;每袋装9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502 |
国药准字Z20025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苗医:中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痰多,胸闷气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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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白杨,沙糖木, 半枝莲, 苦参,蔗糖,山梨酸钾, 橘子香精, 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