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x24片/盒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用于干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
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