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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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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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Z37021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本品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烊化兑服,3~9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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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长方形块、形块或丁状,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 呈棕色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