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袋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Z500204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麻黄(蜜炙)、苦杏仁、甘草、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