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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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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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Z51020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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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