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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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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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600mg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56 |
国药准字H200700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肝癌及老年免疫功能低下者的辅助治疗。 |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的结果。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0g,一日3次。 |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推荐剂量为600 mg,每天一次,口服,餐前或餐后均可,不受进食影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约有1,500名受试者在临床研究中接受了剂量为每天600mg的替比夫定治疗。不良反应的评估主要基于两项研究(007 GLOBE和NV-02B-015),共有1,699名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双盲状态下,接受了替比夫定600mg/天(n=847)或拉米夫定100mg/天(n=852)的104周治疗。在这些研究中,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大致相当。 在104周临床试验中,总体而言替比夫定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事件为轻度或中度。 表2按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007GLOBE和NV-02B-015研究104周治疗过程中记录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为: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在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列出。 表2 替比夫定600mg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报告的临床不良反应(汇总分析104周007 GLOBE和NV-02B-015研究的数据) 神经系统 常见 眩晕、头痛 偶见 周围神经病变 胃肠道 常见 腹泻、恶心 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 偶见 肌病、肌炎、关节痛、肌痛 全身性病患及给药部位 常见 疲劳 偶见 身体不适 检查 常见 血肌酸激酶升高、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血淀粉酶升高、脂肪酶升高 偶见 AST升高 由于不良事件造成停药的患者比例在替比夫定组与拉米夫定组均为4%。替比夫定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包括CK升高、恶心、腹泻、疲劳、肌痛和肌病。替比夫定单药治疗的患者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1%(2/847)。<1%(5/847)的替比夫定单药治疗的患者被诊断为肌病/肌炎(表现为肌肉无力)。 实验室检查异常 007 GLOBE和NV-02B-015研究中出现的异常的实验室检查见表3。 (详见说明书) CK升高 CK升高在替比夫定治疗组发生更为频繁。在104周治疗期间,79%的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和47%的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1-4级CK升高。13%的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和4%的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3或4级CK升高。大部分CK升高没有症状,替比夫定组患者平均恢复时间长于拉米夫定组患者。 在出现1-4级CK升高患者中,分别有10%替比夫定治疗的和5%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肌肉骨骼的不良事件。共有2%(13/847)替比夫定治疗的患者因为CK升高或者肌肉骨骼不良事件暂停或者停止替比夫定治疗。 治疗期间ALT反跳 ALT反跳,即ALT>10×ULN且高于2倍基线水平,在治疗的前6个月内两组发生率相近(3%)。24周后,替比夫定组ALT反跳发生率(2%)低于拉米夫定组(5%)。推荐在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停止治疗后乙型肝炎病情的加重 当慢性乙型肝炎病人停止抗乙型肝炎治疗后,已经有重度急性肝炎发作的报道。尚无充足数据证明停止替比夫定治疗后肝炎病情加重。 另一临床试验中,非疗效原因提前停药或选择不再继续服药的患者,有9/154(6%)的替比夫定患者和10/180(6%)的拉米夫定患者在停止治疗后4个月内发生了肝炎恶化(ALT>10×ULN且高于2倍基线水平)。 上市后临床应用 以下不良反应基于本品上市后临床应用中的自发性报告。因为这些不良反应是来自无法确定数量的人群的自愿报告,不可能确切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立与本品暴露的因果关系。 肌肉骨骼、结缔组织:横纹肌溶解(个案报告,见【警告】) 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减退 代谢和营养失调:乳酸性酸中毒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替比夫定或其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替比夫定不得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合用,因为二者合用可增加周围神经病变风险 |
成分 |
本品成份为云芝胞内糖肽。 |
活性成分: 替比夫定 化学名称: 1-(2-去氧-β-L-呋喃核糖)-5-甲尿嘧啶 分子式: C10H14N2O5 分子量: 242.23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棕色或红棕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 尿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2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肾功能 替比夫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而消除,因此推荐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及正在接受血透治疗的患者调整给药间隔(参见【用法用量】)。此外,替比夫定与其它影响肾功能的药物合用可能会影响替比夫定和/或合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对乙型肝炎的抗病毒药物耐药的患者 尚无足够的对照性研究观察替比夫定治疗耐拉米夫定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的疗效。体外实验中,替比夫定对含有rtM204V/rtLl80M双重突变或单一rtM2041突变的HBV病毒株无活性(参见【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尚无足够的对照性研究观察替比夫定治疗耐阿德福韦酯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的疗效。在细胞培养试验中,替比夫定对含有阿德福韦酯耐药相关的rtN236T或rtAl81V突变的HBV病毒株仍然敏感,分别为0.5倍和1.0倍。 接受肝移植的患者 替比夫定在接受肝移植者中的安全性及疗效尚不清楚。替比夫定与环孢素合用多次给药后,其稳态下的药代动力学未发生改变。对于接受肝移植的患者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剂治疗(如环孢素或他克莫司),如果确定替比夫定治疗是必须的,则应该在治疗前及治疗中监测肾功能 (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和【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 尚没有研究观察替比夫定对合并其他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如,同时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丁型肝炎病毒[HDV]的感染)的疗效。 老年患者用药 替比夫定的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数量的年龄≥65岁的患者,无法确定老年患者的治疗应答是否不同于年轻受试者。一般来说,考虑到老年患者因伴随疾病或使用其它药物导致肾功能下降的可能性较高,这类患者使用替比夫定治疗时必须要慎重。老年患者应该监测肾功能,并且按照肾功能进行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 患者须知 患者应该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本品。对于新发症状或合用其他药物,应该咨询他们的经治医师。 应建议患者在出现无法解释的肌无力、触痛或疼痛时及时报告给医生。本品并不是治愈乙型肝炎的药物,目前尚不清楚替比夫定的长期治疗效益,尤其不清楚初始的治疗应答与疾病的最终转归(例如肝细胞癌和失代偿性肝硬化)之间的关系。 如果停止治疗在某些病例中有可能发生肝脏疾病的恶化。 目前尚不能证明服用本品可以减少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来传染HBV的风险(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分娩)。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出现头晕或疲劳的患者不应该驾驶或使用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