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参蛤蚧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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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五加参蛤蚧精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规格

10ml*12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
生产企业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807

国药准字H10980111
说明
适应症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