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0支 |
12g*6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国药准字Z65020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尚不明确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