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0支 |
复方 |
生产企业 |
茂祥集团吉林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97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五加参蛤蚧精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