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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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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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g*64粒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4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副作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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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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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