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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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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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g*10袋(消坦立) |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8 |
国药准字H20030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临用前加少量温水溶解,混匀服用,或直接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儿童:一次1包,一日2-4次。 |
副作用 |
1.对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故有时引起呛咳或支气管痉挛。2.水溶液中有硫化氢的臭味,部分病人可引起恶心、呕吐、流涕、胃炎等。3.偶可引起咯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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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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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可溶性细颗粒,气芳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