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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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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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8支 |
每袋重8g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国药准字Z43020938 |
说明 | ||
适应症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咳嗽,鼻塞,流鼻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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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麻黄、葛根、桂枝、防风、紫苏叶、白芷、桔梗、苦杏仁、陈皮、干姜、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