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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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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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9 |
国药准字Z22021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不全者,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用于刺五加、刺玫果、丹参、何首乌(制)、淫羊藿、麦冬、五味子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橙香精。 |
性状 |
五加参蛤蚧精(仁民)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气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五加参蛤蚧精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性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