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参蛤蚧精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五加参蛤蚧精

杏苏感冒颗粒

规格

1ml*10支

每袋重15g
生产企业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6005

国药准字Z20063632
说明
适应症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疏风散寒,化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鼻塞头痛,咳嗽多痰,胸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杏仁、紫苏叶、陈皮、前胡、桔梗、茯苓、半夏(姜制)、炙甘草、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