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参蛤蚧精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五加参蛤蚧精

金振口服液

规格

1ml*10支

10毫升*6支
生产企业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6005

国药准字Z10970018
说明
适应症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口服。6个月~1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2岁~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疗程5~7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禁忌

尚不明确。

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成分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山羊角,平贝母、大黄、黄芩、青礞石、石膏、人工牛黄,甘草。辅料为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