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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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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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10支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H1502147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小儿多痰、咳嗽、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1~6月,一次2ml;6个月~1周岁,一次3ml;1~2周岁,一次5ml;2~4周岁,一次8ml;4~7周岁,一次10ml,一次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心悸、发热感、出汗等,休息片刻即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桔梗流浸膏、枇杷流浸膏、氯化铵、愈创木酚甘油醚、盐酸民丙嗪、枸橼酸、橙皮酊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略具芳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血压病及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